自“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启动以来,静宁县人民法院加强执行力度,多渠道掌控执行信息,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惩治“老赖”。
执行现场
10月24日上午8时许,静宁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电话突然响起,里面传来了申请执行人柳某焦急万分的声音,称被执行人屈某所有的一辆力帆牌越野车停靠在其家门口。接到线索,执行局立即安排部署,组织干警赶赴现场。
原来, 申请执行人柳某与被执行人屈某、马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静宁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执行人屈某、马某连带清偿申请执行人借款本息1051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屈某、马某未在指定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马某的工资账户,但另一被执行人屈某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想方设法规避执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公然挑战法律权威。
在赶赴执行现场的途中下起了大雨,但为了案件能及时得到执行,执行干警仍冒雨赶往被执行人家中。到达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屈某出示证件告知身份,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开始屈某借口和申请人商量、车内放有物品等理由拒不配合,经执行干警耐心细致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最后屈某还是在法律的威慑下配合执行。
经法院执行干警周密部署、快速出击,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屈某所有的甘LS2130号力帆牌越野车一辆,打击了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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