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静宁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2月11日 星期二
法院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新闻

静宁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静宁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2/25 8:42:05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公开操作规定》、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2054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静宁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静宁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审判由上级法院指令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再审案件。

(三)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及信访接待工作。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五)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六)指导基层人民法庭工作。

(七)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八)按照权限管理本院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教育、专业培训;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九)领导本院的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十)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

(十一)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二、机构设置

静宁县人民法院现有部门12个,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界石铺人民法庭、威戎人民法庭、甘沟人民法庭、雷大人民法庭。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1939.6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44万元,下降0.07%,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2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0.3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9.26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1939.6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44万元,下降0.07%,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20%。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1715.2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8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3.9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7.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0.39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544.3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53.34万元,增长11.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补助奖励金”有所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7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5万元,下降16.63%,下降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5%。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业务费。

2、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法庭运维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0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3.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75万元,增长28.74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刑庭开庭案件增多,接待人数增加,本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预计2021年接待30次,15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6万元,增长92.3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执法执勤车辆达到报废条件年限,2021年准备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

(四)培训费14.3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6万元,减少10.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外出培训,转变培训方式,采用网上培训进行业务能力提升。

(五)会议费0.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05万元,减少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会议召开次数及参加人数,转变会议方式,多以视频会为主。

(六)机关运行经费246.9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04.93万元,减少29.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对应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本单位涉及非税收入(诉讼费收入、罚没款及利息),2021年计划征收9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4.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2.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210.2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8388.06平方米,价值1242.3万元。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价值212.71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6台(套)。

七、预算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一) 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0年我单位计划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费”、“法庭运维费”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案件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重点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分别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费、法庭运维费,涉及财政支出3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376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2021年本单位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后附明细表)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