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静宁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重点学习传达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市县督办工作会议、中共静宁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第3次全体会议精神,对我院当前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静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军主持会议,班子成员、各部门、各基层人民法庭主要负责人、全体员额法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院扫黑办和刑庭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决胜之年。全院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和建章立制的年度目标要求,坚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六清行动”为重点,以建立健全长效常治制度机制为目标,积极配合做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专项斗争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准确把握、理解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积极调整工作思路,找准工作结合点,确保专项斗争工作声势不退、力度不减。二要持续发力,聚焦清零目标,深挖核查线索。进一步严格线索排查核查程序和标准,按照“滚动式”“常态化”“全覆盖”的要求,组织人员和力量对审执结的案件进行再次摸排。三要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涉黑涉恶案件。要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规定,认真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严格落实“三项规程”,推进庭审实质化,深化司法公开,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及法律适用关,准确认定涉黑涉恶犯罪,做到即不“拔高”,也不“降低”,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要坚持发展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创新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深入开展“无讼乡村、无讼社区”创建活动,主动对接各综治中心,推广设立法官工作室。推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与街道社区、乡村两级共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就地解纠纷”的目标,切实发挥法院在市域治理、基层治理中的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五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能力水平,促进工作落实。要以“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司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为抓手,主动对标集中整治突出问题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查漏补缺、担当作为,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扫黑除恶再提速,确保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取得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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