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静宁县人民法院举行涉民生案件执行案款、救助款集中发放仪式。对13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17.69万元,对8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8万元。
自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以来,县法院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款优先发放“三优先”制度,开辟维权绿色通道,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拖欠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劳动报酬,工程款等案件进行集中清理执行,切实保障民生权益,坚决维护司法权威。进一步健全完善执行救助制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申请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关怀和温暖,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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