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静宁县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法院“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报告。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军向会议报告了“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情况。
会议现场
“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启动以来,静宁县法院紧紧依靠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按照上级法院实现“四个基本”的总体目标要求,坚持一手抓当前执行工作突出问题,一手抓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主动汇报,争取支持,推动建立执行工作大格局;二是专注关键,全力攻坚,多措并举强化工作落实;三是重拳出击,惩治“老赖”,有力促进诚信静宁建设;四是强化手段,狠抓规范,着力内部挖潜解决执行难;五是深化宣传,营造氛围,推动社会理性认识执行难。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县法院紧紧围绕“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目标,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克服案多人少矛盾,创新执行方式,加大执行力度,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在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执行管理、提高执行效率等方面都有新的进展,实际执行率等主要考核指标全市靠前,充分发挥了执行工作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为建设富裕美丽文明活力平安静宁做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对县法院“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县法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工作重点,通过多种媒体、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全面展示执行工作,形成全社会合力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声势,凝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参与执行的广泛社会共识。要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工作措施,创新执行方式,重拳出击惩治“老赖”,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的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凝聚执行合力,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要加强执行人员思想政治、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着力提升执行队伍的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下一步,县法院将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本次常委会决议,紧紧围绕上级法院工作部署要求,对准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全力以赴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冲刺阶段各项工作。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始终做到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执行工作事项向党委汇报、人大报告,借助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政治优势,协调好各方关系,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推动建立解决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格局,为执行工作营造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二是坚持改革创新不停步。建立健全执行长效工作机制和终本案件规范管理机制,完善执行信息公开机制和裁执配合机制,探索网络司法评估拍卖工作机制,为解决执行难积蓄更强劲的发展新动能。三是坚持打击老赖不手软。继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充分利用查封、冻结、扣押、罚款、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依法严惩拒不执行、恶意规避执行的行为,力争在打击拒执犯罪方面再有所新突破。四是坚持从严要求不懈怠。把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摆在首位,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全体执行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执行队伍。五是坚持内外联动不松劲。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加强与执行联动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发挥联合惩戒的作用,最大限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积极争取党政宣传部门的支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引导社会各界树立诚信意识,形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良好风尚,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崇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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