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被执行人李某某雇佣申请执行人焦某某、王某某、刘某甲、刘某乙为其承建的工程提供劳务,同年10月工程结束后李某某未按期向以上四人支付劳动报酬,五年来四人多次向李某某催要未果,于2021年3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后李某某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四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进行了网络查控和传统调查,并将李某某拘传到案,但李某某态度强硬,拒不缴纳执行款,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李某某采取拘留措施,并给其亲属做思想工作,经督促执行,被执行人李某某的亲属向法院足额缴纳了所欠执行款,四案全部顺利执结。
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人民群众的生计休戚相关,事关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事关公平正义和社会大局稳定。在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期间,执行局全体干警纪律严明、作风踏实,发扬不怕吃苦、乐于奉献、敢于碰硬的精神,打破平时工作常规,利用夜晚、节假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超常规执行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执行过程中切实体会到司法获得感、生活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