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行动 ▏静宁法院执结一起办公用房清腾“钉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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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行动 ▏静宁法院执结一起办公用房清腾“钉子案”


来源:静宁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健、张进虎
发布时间:2019/4/11 16:57:56 阅读次数:2732

  近日,静宁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该起案件从执行立案到圆满腾退房屋仅用时3天,清腾办公用房3间,为全县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某单位执法所与被告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静宁法院审理,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房屋抵租协议》、被告清腾并返还其承租的原告业务楼一楼办公用房。判决生效后,被告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立案当日便传唤被执行人,讲解法律政策,告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对抗执行的法律后果,并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腾退办公用房。期满后,被执行人仍拒绝腾退房屋,且态度恶劣、行为蛮横,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鉴于此种情况,静宁法院执行庭迅速行动,紧急召开执行工作会议,制定切实可行、严密细致的执行工作方案,并成立指挥组、保障组、实施组、保管组、宣传组五个执行工作小组,互相配合、分工负责,确保执行行动的顺利开展。

  4月4日下午,静宁法院执行庭、法警队共出动20余名干警,分乘三辆警车,依次进入执行现场,现场外围予以警戒,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到达执行现场后,案件主办法官再次对被执行人进行耐心的释法说理,动员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迫于法律的威严,被执行人最终同意自愿清腾房屋。经过四个多小时的指导和配合,涉案三间办公用房全部腾出,并成功交付申请执行人,案件完美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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