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下午,静宁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军主持召开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静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青一行应邀列席,并就相关案件发表检察监督意见。
会议现场
张立军院长对杨青检察长一行列席会议表示欢迎。他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既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法律监督职能,也是促进法院审判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途径。此次邀请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静宁县人民法院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法院和检察院共同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司法公正,同时也有利于加强法官与检察官工作之间的沟通交流,共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张立军强调,县法院要以此次杨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委会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法检“两院”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常态化机制,严格依法履职,形成法检两家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良好监督格局,共同维护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司法获得感和认同感。
静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青
发表检察监督意见
杨青检察长指出,此次应邀列席审判委员会是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具体举措,也是检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途径。对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之间建立协调、积极的工作关系,对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落实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等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
案件承办人汇报案情
本次审判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相关案件进行了讨论研究。案件承办人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向审委会作了详细的梳理和说明,审委会委员在了解案件事实、证据的基础上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杨青检察长认真听取了各方意见后,结合案件案情,发表了中肯的建议。最终经审委会委员讨论,形成案件审委会决议。
审委会委员讨论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