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法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脱贫攻坚专题学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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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法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脱贫攻坚专题学习会议


来源:静宁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孔孔
发布时间:2019/3/13 8:56:04 阅读次数:2671

3月12日,静宁法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脱贫攻坚专题学习会议。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军主持,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现场

会议重温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市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有关要求。并对今后一个时期法院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部分庭室负责人就如何认识、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交流发言

交流发言

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和思想源泉。

会议强调,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脱贫攻坚既是义务、也是责任。当前,脱贫攻坚已经到了攻坚拔寨、全面冲刺的关键时期,越往后难度越大。全体干警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法院在脱贫攻坚中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从全县大局出发,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一是以法治手段让扶贫政策公开、公平、公正落地。要紧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严厉打击 “村霸”、宗族恶势力、入室盗窃、赌博、侵吞、侵占、挤占涉农资金等涉农违法犯罪行为,着力防止人民群众因赌致贫、因参与传销致贫等现象发生;要依法妥善审理农村贫困家庭在就业、医疗、教育、养老等涉民生领域案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要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少年、留守妇女和空巢老人等特殊群体的保护力度,切实肩负起对“留守人员”司法保护的重担。要妥善审理好涉及农村低保户、困难户资格审查认定、扶贫搬迁、扶贫款、救济款发放等行政诉讼案件,切实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二是以法治教育助推村民法治思维,推进依法治村。大力开展普法宣传,采取送法下乡、送法入户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民群众懂法、守法意识;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扶贫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帮助群众破除落后观念,树立健康向上的文明观;邀请群众、村干部旁听案件,就地调处纠纷,让广大村民接受法治教育,促进形成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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