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切实推进法治静宁、诚信静宁建设,7月5日,静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文件《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意见的通知》。
《意见》指出,县法院要切实担负起解决执行难的主体责任,严格规范执行行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负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部门、单位要强化协助执行的义务意识,明确协助执行的职责、程序和标准,不得以本部门、本系统内部规定为由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妨碍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要凝聚各方合力,加大打击拒执违法犯罪力度;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推进社会信用惩戒体系建设。要强化执行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执行案件及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实现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
《意见》还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考核,强化工作保障,强化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