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20时许,在静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里,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与执行干警正在讨论、研究夜间执行行动方案。
21时许,法院内警灯闪烁,执行第四组在组长的带领下,束装待发,准备出击。伴随一声令下,执行干警火速赶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八里工业园区,成功找到杨某,将其带回法院进一步处理,同时对其车辆依法予以扣押。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杨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杨某支付张某共计30.5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杨某始终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督促杨某履行义务,但杨某不仅不配合,还态度蛮横,以外出为由逃避执行。
5月27日17时许,执行干警得知杨某已于当天从兰州回到住所地,于是立即前往杨某的住所。但到达后仅发现CRV轿车一辆,并未见杨某本人。经核查,此轿车确属杨某所有。执行干警再次拨通杨某电话询问其踪迹,电话中杨某谎称自己人在兰州,并未回来。
5月28日上午干警再次接到杨某驾车去八里工业园区的线索,于是火速前往,但依然未寻觅到其身影。
两次寻找未果,执行干警并未气馁,认真分析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新的执行方案,决定于当晚再次开展执行行动。21时43分,执行干警在杨某住所处找到杨某,并将其轿车一并扣押回法院。
在第二接待室里,杨某依然态度蛮横。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捍卫司法的权威,法院决定对其实施拘留。
5月29日一大早,杨某家人就急忙来到法院交清了执行款,法院遂解除了对杨某的拘留。
欲将轻骑逐,更需壮志人。为打赢“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静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全面发扬钉钉子精神,稳步推进执行攻坚,着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