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今天你还不交清执行款,将依法对你实施15天拘留。”听到执行干警的这番话,被执行人李某顿时惊慌失色,急忙联系朋友转账,取出现金交清了执行款。
执行现场
2017年3月14日,静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李某给付申请执行人贾某装修费共计351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未在确定的期限内自觉履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李某交付了20000元的执行款后承诺剩余执行款于2017年年底交清。但承诺期限届满后,执行干警多次传唤李某督促其履行义务,李某始终逃避执行。5月22日,干警再次联系到李某,告知其拒不执行的后果,李某迫于压力来到法院,但仍抱着试探的态度,仅拿了3000元执行款。
执行现场
面对一再出尔反尔的李某,法院决定对其实施拘留。李某一看干警们动了真格,急忙联系朋友还清了欠款,就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干警随后通知申请执行人贾某领取了执行款,本案执行完毕。
当事人取款
申请执行人贾某领取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