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全市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总体情况,迎接中央政法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评估工作,4月11日,以市中院监察室主任陈晓琼为组长的全市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督查第二组来静宁法院调研督查县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
汇报会上,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军从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落实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三方面进行了详细汇报。县法院认真按照改革要求,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建立审判监督管理权力责任清单,其他各项改革任务统筹推进。督察组在听取汇报后,认为县法院认真落实司法改革各项措施,司法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督查组要求,要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在做实做细改革任务上下功夫,持之以恒做好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要突出重点,对照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司法改革落实到位。
静宁法院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对存在的问题和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如期整改落实,确保高质量通过第三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