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静宁县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组织开展支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党日活动。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军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并带头宣讲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由第三党支部书记赵满良主持。
会议现场
会上,张立军同志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导学了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的报告,并从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核心地位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等八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改革作出了部署安排,这些新论断新部署为人民司法事业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张立军就下一步法院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站位迅速学。党总支、各党支部和党员干警要制定学习计划,确保原原本本学习报告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维护党中央权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二是创新方式灵活学。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专题辅导讲座、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吃透精神实质,引导干警结合实际谈感想、谈认识、谈举措,确保准确把握十九大精神实质,深入领会十九大报告丰富内涵;三是围绕主业实践学。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切实抓好审判执行工作,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围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果品产业发展、棚户区改造和脱贫攻坚等重大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支部党员交流发言
全体支部党员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讨论并作了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表示,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动力,在各自的岗位上尽职尽责,以更高的热情、更足的干劲、更强的责任心投入到工作中,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实现党的十九大确立的宏伟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县法院党总支书记陈焕康、副书记张学焦、李小萍参加会议,其他院领导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会议并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