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县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暨“三述”测评大会,干警李旭同志在会场内捡到五千元现金,在确认不是单位同志遗失后,考虑到失主一定很着急,李旭立即向领导汇报了有关情况。院纪检组了解情况后,与各办案庭联系,最终根据执行局与刑庭提供的信息找到了失主。
失主送来了“拾金不昧”的锦旗
当天下午,失主张虎急匆匆地来到县法院,拿到失而复得的五千元钱,在送上“拾金不昧”的锦旗后满怀激动地说:“还以为找不回来了呢!幸亏丢在了法院,真是太感谢了”。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看似平常的一件小事,却充分体现了法院干警的精神风貌,体现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理念。李旭同志表示自己的行为不足挂齿,但群众却由此感知了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怀。县法院也对李旭同志这种拾金不昧的高尚行为进行了表扬。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共和接过失主送来的锦旗
近年来,县法院十分注重全院干警的思想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培养,积极树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用自己真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