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晓斌同志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2016年度全省法院办案标兵”,为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庭法官。
孔晓斌现为甘沟人民法庭负责人,自2014年担任审判员以来,共审结各类案件580件,所结案件无一冤假错案,无一引起矛盾激化,无一违法违纪。他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在审判岗位上兢兢业业,审理了大量民事、家事案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曾多次获得“全市优秀法官”和“全市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在审判工作中,他注重遵循司法规律,讲求科学方法。他坚持“调解优先”的理念,充分调动村委会成员、基层民间调解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调解。对相邻纠纷、宅基地纠纷、赡养纠纷等案件,深入田间地头、群众家中进行地实地调解;对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对立情绪较大的案件,采取隔离调解的方法,缓和矛盾促成调解。
在多年的办案实践中,他逐渐形成案件审判精准到位、裁判文书流畅细致、法律依据充分合理、案件审结公平公正的办案风格,调解率一直保持在70%以上,最大限度地达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