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静宁县人民法院被授予“2016年度全市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2016年,静宁县法院在市中院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做好审判工作,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是审执案件创历史新高。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336件,同比上升51%,审(执)结3239件,同比上升57%,审(执)结率为97.1%。院党组带头抓要务、谋中心、干主业,强化审判管理树导向、强化案件评查提质效、强化考核问责促规范,有效应对了案件数量剧增和司法体制改革带来的严峻考验。尤其是换届以后,推行审判绩效排名和分析通报制度,实行每周一分析、半月一通报、每月一调度,分析研究审判运行态势和存案情况,重点摸排弱势指标,细化任务分解,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时限到人,不断挖掘、激发和释放“审判力”,强力推进审判执行工作进度,3个月时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415件,在受案总量、结案总量大幅增长的形势下,保持了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同步趋好。
二是司法改革稳步推进。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建立了集诉讼服务、诉讼辅导、立案登记、诉调对接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了形式多样、运行规范的诉调对接机制和基础牢固、良性互动的诉调对接关系,以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201件,占54.47%。依法规范涉诉信访秩序,完善诉访分离和涉诉信访终结工作机制,一批“骨头案”、“缠访案”得到妥善化解。县法院被县委、县政府评委“全县信访工作先进集体”。促进司法民主,积极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顺利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实施法官员额制改革,严格法官入额标准,首批入额法官23名。探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成立了民商事案件速裁审判庭,制定了《民商事简易案件速裁规则》,已正式启动速裁工作。
三是重点工作突破发展。在院机关审判大楼建立了安检中心,开通了安检通道,设置了当事人接待室,安装了门禁系统,将办公区与审判区适当分离,法官会见当事人、律师、诉讼代理人和开庭一律在审判区内进行,保护了办案人员人身安全,保证了司法活动的公开和中立。针对基层法庭地理位置相对偏远、办案人员不足的现状,与县公安局衔接,在基层法庭建立了派出所派驻法庭警务室。部署启动了“向执行难宣战、静宁在行动”专项执行活动,集中解决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案件,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恶意规避和抗拒执行行为。不断深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建成了静宁法院门户网站,开通了“总对总”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完善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功能,启动了远程视频接访和远程提讯系统,开辟了网上预约立案、网上办案、远程庭审等诉讼服务新途径。
四是队伍建设全面加强。院党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时制定全院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创新载体,积极营造了全员学习、全面学习的浓厚氛围。结合学习领会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准则》、《条例》,召开了全体审判员、执行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教育引导全体办案人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严明纪律规矩、规范司法行为,始终做到“纪律红线不触碰、法律底线不突破”。组织开展了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和书记员庭审记录技能竞赛,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了15名书记员,组建相对固定的审判团队,初步形成了机关重点业务庭3名主审法官、3名书记员,其他业务庭和基层法庭1名主审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人员配备格局。一年来,全院先后有9个集体、32名个人获县级以上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