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上午,庄浪县法院院长梁贵平作为本院首批入额法官的一员,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妨害公务一案。这是庄浪法院法官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后,第一起由院长开庭审理的案件。
庄浪县法院为落实法官员额制改革措施,出台《庄浪县人民法院扁平化管理案件分流暂行规定》,在原有庭室的基础上实施扁平化管理,组建了20个1+1+1新型审判团队,规定院领导每年都必须参加合议庭或者担任独任法官审理案件或负责执行案件,明确院长办理刑事案件、各分管副院长办理分管领域案件,院长审理案件每年不少于入额法官人均办案数量的10%,副院长不少于20%。同时,均衡分配各个审判团队的办案数量,不断优化审判资源,提升办案质效。
院长作为员额法官承办具体案件,是院长回归法官本位的具体体现,不仅是履行法官职责,也可为全院法官起到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