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日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平凉市两级法院立即响应,迅速跟进,紧紧围绕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加强执行工作统筹谋划三项重点,采取措施,展开行动,努力掀起执行工作新高潮。
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全面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平凉中院2月8日通过平凉门户网、平凉电视台、平凉日报、平凉中院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街头大型宣传屏幕等媒体,向全社会曝光全市首批5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在贷款、投资、置产、出境、变更企业、注册公司、项目投标、日常高消费等方面进行严格限制,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名单公布后2天内,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平凉门户网站点击量即达到1827人次;平凉中院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从83人激增至634人,阅读量达26827人次,2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
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一是全面摸底,逐案登记,建立 “台账”。共清理出各类涉民生积案63件,涉案标的额378.05万元。二是启动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周末、春节期间每天安排专人值班,切实做到“24小时在线,节假日不停歇”。三是穷尽一切措施,确保执行手段得到充分运用。通过搜查财产、网络查控、信用惩戒、执行救助、查封、扣押、扣划、冻结、罚款、拘留等方式,共执结涉民生案件37件,执行到位标的77.34万元,执结率58.73%。四是大力开展执行“飓风行动”。在全面清理执行积案、扎实开展“清仓行动”的基础上,按照省高院 “八个一律”要求,穷尽执行措施,坚决惩戒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促使历年未结案件得到有效执行。五是与相关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涉民生执行案件的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
加强执行工作统筹谋划。市中院专门召开院党组会,紧盯省高院梁院长提出的“2018年6月前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总目标,重点研究讨论了当前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其解决办法。制定了“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路线图、时间表,进一步细化工作节点,明确工作责任。同时,积极筹备并与市委政法委协调联系,拟于近期召开“全市执行工作联席会暨‘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推进会”,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和共识,打赢执行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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